首页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