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销售市场秩序

第二十条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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