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