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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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