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