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发现本地区政府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服务建议。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