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法律咨询; (六)代写法律事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