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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