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有规定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规定,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依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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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