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有规定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规定,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依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