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发生严重干旱或者水质严重恶化等紧急情况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由其对排污单位提出限制排污要求。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