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信访督办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