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信访工作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信访工作机构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归档。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