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