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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