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送餐人员未履行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送餐人员所在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