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十五条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五条

政策制定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影响、已出台政策措施的竞争效果和本地区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等开展评估。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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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