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有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免税进口藏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国有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发生合并、分立、撤销、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变更说明、变更后的法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由国家文物局函告海关总署。

制定机关
国家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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