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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