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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