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六条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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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