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

(二)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经费使用等工作;

(三)协调推进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统筹调配法律服务资源,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四)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受理和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异议、投诉和举报;

(六)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告、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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