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法律援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受法律保护。

对任何干涉法律援助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有权拒绝,并按照规定如实记录和报告。对于侵犯法律援助人员权利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有权提出控告。

法律援助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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