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及时接收所承办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按规定提交结案归档材料。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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