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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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