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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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