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采用集中审批方式,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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