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采用集中审批方式,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