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