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第33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