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改革目标和发展战略,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可以“一企一策”确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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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五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