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奖 惩

第四十五条

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社会参与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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