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奖 惩第三十九条国资委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