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目标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考核目标值应与总体目标相衔接,根据不同功能企业情况,原则上以基准值为基础予以核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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