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分类考核第十七条对结构调整任务重的企业,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业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相关任务阶段性成果的考核。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