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有关对外贸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口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