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关于技术防范设施设置要求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