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公安部确定、公布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化学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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