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销售、购买和流向登记

第十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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