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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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