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