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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