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