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