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在境内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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