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独立中队、矿山救护大队所属中队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标准化自评,矿山救护大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标准化自评。矿山救护队依托单位需将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与矿井标准化工作同规划、同考核、同总结、同奖惩(事业单位及其他性质矿山救护队应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

制定机关
应急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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