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应急管理部矿山救援中心重点对一级矿山救护队标准化等级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同时对省级标准化定级管理部门开展标准化定级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制定机关应急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