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考核对象、内容、方式与程序

第九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运输机场采取企业自评、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和民航局核定相结合的方式;民航局可以授权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本地区民用运输机场自评结果进行核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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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