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考核对象、内容、方式与程序第八条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应当以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为依据,按照民航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指标值。母公司填报的数据不包括独立参加考核的子公司。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