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企业报送的考核资料做好保管和保密工作,除经民航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民航企业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