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海关向企业提供信用培育服务,帮助企业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