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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