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管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与海关管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涉嫌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被立案调查的,海关可以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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