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八条

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